操作中有权拒绝吊运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的物品严格执行"十不吊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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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过额定负苛不吊;
指挥信号不明;重量不明;光线暗淡不吊;
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、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
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;
歪拉斜挂不吊;
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;
易燃易爆物品不吊;
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;
埋地物品不吊;
违章指挥不吊;
司机应熟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,并应与指挥人员密切合作。
司机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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⑴起重机各机构开动时,接近同跨起重机或吊物运行路线上有人时,发出警告信号;
⑵精神集中,禁止开车过程中看书、吃东西、打电话、聊天等;
4.操作者应熟悉双梁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,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;
5. 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,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;
6. 所有司机须参加设备办特种作业考试培训,经设备办考核备案并通过的方可立操作。
起重机操作司机应具备以下要求:
1.操作者身体健康,年满18周岁,视力(包括矫正视力)在1.0以上,无色盲症,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;
2.操作者应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;
3.操作者应熟悉空操双梁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;
起重机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,并对自己所操纵的起重机做到全面了解其性能、结构、工作原理,并熟练掌握其操作方法和技巧。要严格按照交接班程序对设备进行检查、保养和记录,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维修部门通知维修。
起重机操作步骤/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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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。由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责司机操作。新行车工上岗前,经过设备办组织的培训考核。
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和性能,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纵系统,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,做到精心保养和及时维修。
⑸遵从指挥信号,信号不明或指挥人员没有离开危险区域(指挥人员站在被吊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被吊物之间的狭窄地区)之前不准开车;
⑹司机只听从事前的指挥人员发出的开车信号。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,都立即停车;
⑺指挥人员虽发出指挥信号,但他不注视被吊物时,不应该开车
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档加(减)速,禁止将控制手柄从正向位置直接转到反向位置作为停车之用(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才允许);
⑼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地靠近终点,尽量避免碰撞挡架;
⑽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,才允许用空载的起重机来缓慢地推动另外一台起重机;
⑾在操作过程中,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,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,吊运物件应稳妥的放下;
⑿正在工作的起重机,遇到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,应尽快将各控制器回到零位,切断电源总开关,并通知指挥人员;
⒀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,要沉着冷静,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,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,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,选择安全地区,放下重物;
⒁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与司机的想法不一致时,应发出询问信号,确认没有问题,才能进行操作;
⒂行车失去控制时,应根据情况打反车或按紧急停止按钮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