操作中有权拒绝吊运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的物品严格执行"十不吊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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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过额定负苛不吊;
指挥信号不明;重量不明;光线暗淡不吊;
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、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
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;
歪拉斜挂不吊;
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;
易燃易爆物品不吊;
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;
埋地物品不吊;
违章指挥不吊;
司机应熟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,并应与指挥人员密切合作。
司机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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⑴起重机各机构开动时,接近同跨起重机或吊物运行路线上有人时,发出警告信号;
⑵精神集中,禁止开车过程中看书、吃东西、打电话、聊天等;
4.操作者应熟悉双梁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,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;
5. 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,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;
6. 所有司机须参加设备办特种作业考试培训,经设备办考核备案并通过的方可立操作。
起重机操作司机应具备以下要求:
1.操作者身体健康,年满18周岁,视力(包括矫正视力)在1.0以上,无色盲症,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;
2.操作者应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;
3.操作者应熟悉空操双梁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;
起重机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,并对自己所操纵的起重机做到全面了解其性能、结构、工作原理,并熟练掌握其操作方法和技巧。要严格按照交接班程序对设备进行检查、保养和记录,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维修部门通知维修。
起重机操作步骤/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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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。由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责司机操作。新行车工上岗前,经过设备办组织的培训考核。
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和性能,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纵系统,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,做到精心保养和及时维修。
⑴把起重机开到规定的停车点,把小车开到司机室一端,将空钩起升到上限位置,控制器全部转到零位,切断电源;
⑵清扫起重机;
⑶每班应有适当的清扫、检查时间;
⑷把写好的交接班记录本交给接班司机,并将操作中发现的问题,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。
起重机在维修过程中行车工要配合维修人员工作,不准离开行车。特殊原因需要短时间离开告诉维修人员,以便安排工作。
行车在启动时要先鸣笛,后启动。维修人员在上面工作时,不允许送电,更不允许启动行车。特殊原因需要动车,与维修人员充分沟通,并得到允许后方可动车,启动前务必先鸣笛三声。
维修人员在轨道上工作时,无论下面的活怎么多或紧急,都不允许催促维修人员,要充分沟通协调,确保人员安全。